證券代碼:601106 證券簡稱:一重 公告編號:2025--010
第一重型機械股份公司
關于吸收合并全資子公司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本公司會及全體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重型機械公司。
一、通知債權人的原因
第一重型機械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進一步優(yōu)化管理架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運營效率、實現(xiàn)資源共享、增強業(yè)務協(xié)同效應,分別于2025年1月23日召開公司第四屆會第五十二次會議、2025年2月14日召開公司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第一重型機械股份公司關于吸收合并全資子公司的議案》,同意公司依據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資子公司一重(黑龍江)專項裝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重專項),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相關公告重型機械公司。
公司本次對全資子公司一重專項的吸收合并已完成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內部相應的審批程序重型機械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一重專項依法注銷,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業(yè)務及其他一切權利和義務均由公司依法承繼,公司將作為經營主體對吸收合并后的資產和業(yè)務進行管理重型機械公司。
二、需債權人知曉的相關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公司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或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有權憑有效債權證明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重型機械公司。相關債權人未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將按照法定程序實施,相應債務將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繼續(xù)承擔。
申報債權方式如下:
1.申報債權所需材料: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續(xù)的合同、協(xié)議及其他相關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重型機械公司。
(1)債權人為的,需同時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經法定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重型機械公司。
(2)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經債權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重型機械公司。
2.債權人可采用現(xiàn)場申報、郵寄信函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提交上述資料進行申報重型機械公司,具體信息如下:
(1)申報時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2)申報債權登記地點: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qū)紅寶石辦事處廠前路9號
(3)郵政編碼:161042
(4)聯(lián)系人:王朝陽
(5)聯(lián)系電話:0452-6810887
(6)電子郵箱:johnyung0420@foxmail.com
(7)其他: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寄出郵戳日或快遞公司發(fā)出日為準;以電子郵件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公司收到郵件日為準,請在信函封面/郵件標題注明“申報債權”字樣重型機械公司。
特此公告重型機械公司。
第一重型機械股份公司
會
2025年2月15日
證券代碼:601106 證券簡稱:一重 公告編號:2025--009
第一重型機械股份公司
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會及全體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重型機械公司。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5年2月14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qū)鐵西一重總部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yōu)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大會主持情況等重型機械公司。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會召集,由公司陸文俊先生主持重型機械公司。會議采用現(xiàn)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進行表決。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會議有效。
(五)公司、監(jiān)事和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4人重型機械公司,出席2人,獨立杜兵、張建平因公出差,未出席會議;
2、公司在任監(jiān)事3人重型機械公司,出席1人,監(jiān)事劉昕宇、張皓因公出差,未出席會議;
3、公司會秘書胡恩國出席會議;公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劉萬江列席會議重型機械公司。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第一重型機械股份公司關于吸收合并全資子公司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重型機械公司,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為特別決議議案,獲得有效表決權股東總數的2/3以上通過重型機械公司。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市嘉源律師事務所
律師:楊映川、張佳倩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市嘉源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有效,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表決結果有效重型機械公司。
特此公告重型機械公司。
第一重型機械股份公司會
2025年2月15日
●上網公告文件
經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報備文件
經與會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